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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退款”案幕后黑手竟是那些“快递单”

2014.12.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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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以每条7元的价格购买网购者的快递单号,再以“购物退款”为借口诈骗钱财。近日,海沧警方打掉一利用淘宝购物退款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5名安溪籍嫌疑人,涉案金额20万余元。

案发冒充淘宝客服人员,3个月作案上百起

“您好,刚才您以1600元价格在我们网店购买的商品,因支付宝升级,您的钱卡在支付宝里了,现在需要把钱退还给您,请协助办理退款。”本月1818时,市民王女士刚以支付宝成功完成购物交易,就接到一电话,对方一开口就流利地报出王女士的名字、地址和刚进行网上购物交易的商品名称。

对方告诉她,只有退款成功,支付宝才能恢复正常使用。王女士想都没想,就在对方的指导下,进行退款操作,随后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接到报案后,海沧公安分局马上介入,不到三天,就在龙虎山路附近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自今年7月份以来,通过非法购买在淘宝网购物客户信息,冒充淘宝的客服人员作案上百起,涉案金额20万余元。而客户详细的快递单号则是从网上购买的。

查证:网站叫卖快递单号,收货人信息全能查

记者通过搜索,随机点开一家卖快递单号的网站,点击购买,界面立即就显示出上百条近两天的最新可用单号,每个单号明码标价1元至10元不等。接着,网页就自动跳转支付宝支付页面。随后,记者直接点击购买单号,选择了部分单号,系统就显示购买成功。

再点开页面上的个人中心,就可以查询到单号信息,上面分别有详细的收货地点以及收货人姓名、电话。

说法:出售客户物流订单号 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律师认为,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之后形成的物流订单号,因包含了消费者不愿意公开的个人家庭信息等一系列内容,属于个人隐私,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快递员擅自出售客户物流订单号进行营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一些商家在明知快递员无权向其告知订单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出售他人订单信息用于盈利,构成侵权。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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