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脑出血错当过敏 治感冒酿出人命
一起常见的风热感冒病症,经诊断输液治疗后,患者出现异常反应,又被医生错当成药物过敏抢救,因误诊误治导致患者死亡。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近日由阜阳中院终审判决。
2006年3月6日下午,太和县五星镇村民宫某因咳嗽、咽喉疼痛等症状,赶往村卫生室诊疗。经该诊所医生王某诊断为风热感冒兼里热,遂为宫进行输液治疗。宫某输液结束返家,即出现面色苍白、口吐白沫、身体不能动等症状,其家人即电话告知王某前去救治。王某赶至后为宫某实施抗药物过敏注射,但未见好转。家人将宫某送往该县医院抢救。经诊断宫某患有脑出血和高血压,抢救6天后无效死亡。
宫某家人向王某索赔未果,提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医疗行为与宫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仅起次要作用,同时认为王某对宫某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宫某家人各项损失计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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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