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实施性暴力属于强奸行为吗
小编了解到,2014年11月20日,广东省妇联在江门举办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围绕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送审稿)》进行研讨,广泛听取和收集专家、基层妇联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本省实际为广东制定关于反家暴法的实施意见建言献策。 草案送审稿对家庭暴力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并提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下列行为:(一)以殴打、捆绑、伤害等手段侵害家庭...
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如何处罚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所谓“当众”是指能为不特定的3人以上所见的情形。如在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强奸妇女。这样的行为都属于公共场所强奸妇女。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
石某大街上偶遇前女友后,将其带到宾馆内与其强行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前女友报警,石某被抓后辩称,自己...[详情]
女子下班回家遭男子强奸嫌疑人曾有强奸前科
有关女性安全的事件当中,性侵害对女性的身心都会造成巨大的打击和伤害。 26岁广东女子朱某,在(广西)象州县城帮助亲戚打理商场。8月6日晚,当她下班回到小区,准备上电梯时,却遭人拽拉至地下车库强奸。8月12日晚,象州县公安局民警将嫌疑人韦某森抓获。收银女下班后失联 8月7日凌晨1时许,象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该县某商城老板冯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其侄女朱某下班后失联,请求公安机...
鲁山强奸犯被公诉 被强奸应该怎么办?
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由河南省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8年7月17日提请逮捕,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24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强奸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27日,案件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赵某为16周岁未成年人,系在校初中学生,本人认罪悔罪,办案机关经听...
“校园贷”这一新生的贷款方式,以其小额度、低难度的审批手续,大受消费观念混乱的大学生青睐,但由于缺乏管制,使得“校园贷”在法律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