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多个环节中会产生医疗废弃物,这些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处理不当可能有潜在导致传播的风险。《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专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1、 要求整个包装严格按照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弃物,确保封口严密,整个过程没有破损、渗漏。
2、 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流程,做好废弃物的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转运等等各个各项工作。
3、 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求是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废弃物在有暂存条件的可以暂存,但是不超过两天。超过暂存量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快速有效措施,与收运单位进行积极协调,保证及时的转运处理。
4、 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理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单位、转运点、贮藏点等等一系列环节都要有专门保障。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检测试剂废弃物、棉签、口罩、防护服等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疫情发生以来,我国涉疫医疗废物从市县到乡村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处置系统。在江西新余市分宜县高岚村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把采样现场的核酸检测医疗垃圾统一封装在专用的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并装入统一配置的标准化转运箱。
在四川省巴中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医务人员正在对核酸检测后的医疗废物进行封扎、套袋、喷洒消毒,随后放入医疗废物转运箱内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点。每天上午9点,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冷藏式消毒密闭车便会前往巴中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对核酸检测医疗废物进行定时定点、专人专车的密闭化收运。
1、 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及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这类废物不属于核酸检测废物,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人员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检测结果阴性的社区居民产生的抗原检测废物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管理。
2、 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我国可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这些核酸检测机构产生(包含上门检测过程)的核酸检测废物,目前普遍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3、 据了解,核酸检测包括采样、送检、检测及报告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环节中都会产生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废弃的采集拭子、包装物、口罩、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废物存在一定的感染性风险,各地普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核酸检测废物的来源和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通过对北京、上海、西安、仙桃、丹东、十堰等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城市典型核酸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废物产生系数进行调研,采取混检方式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每100万人约产生5吨核酸检测废物。
由于各地疫情程度不一,核酸检测点的布局与检测频次也是因地制宜。据了解,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包括固定点、便民点和流动点三种类型。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上述三种类型均有涉及;中小型城市及偏远地区一般不涉及便民点和流动点,主要以当地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等固定点为主。
当突发疫情等原因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突然增多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废物可按照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分类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据了解,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这表明,在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检测的条件下,各地产生的核酸检测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且现有处置设施的能力仍有一定的富余空间。
实践证明,我国每个设区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均已建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够覆盖。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充足,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多轮冲击的检验,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及核酸检测废物的处置需求。各地核酸检测废物全过程环节纳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可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废物的妥善处置且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