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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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

1、 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2、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3、 压力下气体: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4、 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

危险化学品分为3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

1、 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2、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

3、 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1、采购程序及细则

厂方应制定一套采购化学品的程序及细则,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及健康。采购化学品须遵守以下细则:

1.列明化学及/或物理特性:评估化学品的危害,考虑有否危害较低的替代品;

2.符合妥善的物料安全资料表(MSDS):详列化学品成分、健康危害资料、急救须知、安全使用须知、处理及贮存要点;

3.依据法例要求包装及张贴化学品标签。

2、化学品记录册

工作地点内应存备一套化学品记录册,记录有关工序所需的化学品资料。化学品记录册必须列出工序所涉及使用的化学品种类、使用数量、使用地点、贮存数量及贮存地点。这些资料有助于盘点化学品的数量,即是只采购所需要的足够数量,而避免积存过量的化学品。

3、运送、处理、贮存及弃置的安全须知

1、 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

2、 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3、 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1、 事故应急处理

及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这是使事故损失降低限度的关键环节。当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进行灭火及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和“119”报警。

2、 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规定“七不准”

堆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仅有中毒的危险,而且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因此,在库房里不允许居住、休息、办公,当然,更不准使用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各种电器及吸烟用火。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违者追究责任。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的“七不准”是:化学品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不准设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熨斗;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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