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内固定术是指当发生骨折时用金属螺钉、钢板、髓内针、钢丝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断骨内将断骨连接固定起来的手术。骨折内固定的方法很好,但是也有一定的禁忌事项,具体介绍如下:
1、对粉碎性骨折,内固定不能有效地保持复位,手术又能损害骨折块血运,一般多不作切开复位、内固定。但关节内粉碎性骨折和长骨蝶形骨折复位后不能保持位置者,应施行内固定。
2、开放性骨折超过12小时,或虽在12小时以内,但污染较严重者。
3、骨折区有急性感染者。
术后并不是治疗的结束,是您康复的开端,医生帮您将断裂畸形的骨折矫正好,并用内植物将其固定,以此保护好骨头有一个稳定的生长环境。术后适当时间积极进行肢体功能恢复训练,改善肢体血液循环,最大限度地保存肢体关节活动范围,防止关节功能丧失,也是治疗必不可少的环节,请按医嘱功能锻炼,康复过程是漫长的,一般要6个月到一年的康复时间,有些严重损伤,很难恢复到伤前的运动水平。
骨折内固定的适应症具体如下:
1、骨折复位后,用外固定或牵引难以保持骨折端复位者,应行内固定:①骨折一端有肌肉强烈收缩者(如尺骨鹰嘴骨折、胫骨结节骨折、髌骨横断骨折等);②关节内骨折,特别是下肢的负重关节,需要解剖复位者;③一骨多处骨折或全身多发性骨折,单用外固定难以维持复位或不利于护理和并发症的预防者;④脊柱骨折合并截瘫,术后为保持脊柱的稳定性者。
2、内固定可以促进骨折愈合者。如股骨颈骨折,多发生于老年人,外固定效果差,并发症多,内固定治疗可以提高愈合率,减少死亡率。
3、骨折治疗不当或其它原因所致的不愈合;先天性胫骨假关节症;骨切除术或严重损伤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等。在治疗中需要同时作骨移植,必须有牢靠的内固定,才能保证植骨的愈合。
现在不少的骨折需要内固定,但对内固定的缺点,也应有足够认识。不论何种金属内固定物,对人体总是异物,临床上常见到在内固定物的下面及周围发生骨质疏松或吸收内固定松动。一旦发生感染,金属异物将会严重地阻碍伤口和骨折愈合。同时,安置内固定,需广泛剥离软组织和骨膜,必然影响血运,延迟骨折的愈合。
由于无菌技术的发展,手术技术不断熟练,内固定物的金属质量逐渐改善,恰当地选用内固定术,对某些骨折的治疗确可提高疗效。但必须指出:片面追求骨折的解剖复位,滥用内固定是极其错误的,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同时,还应认识内固定不过是保持复位的暂时性措施,虽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不能代替骨折的愈合,术后必须采取不同的保护性措施,直至骨折愈合为止。否则,将会发生内固定疲劳、弯曲或折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