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也必须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法规,对当次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以及划分等级,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医疗事故可分为四级,即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
第二,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以及重度残疾的,它可细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患者在临床上表现为呼吸和心跳停止的情形,也就是医学上所说的死亡,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指的是患者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形,例如植物人状态等等。
第二,二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身体功能出现严重障碍的情形,它又可细分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每一级别所相应的表现情形不同,而相对应的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也不同。
第三,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身体功能出现一般障碍的情形,它又可细分为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一级丙等、三级丁等以及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第四,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由于四级医疗事故没有造成患者的无生活自理能力,所以不计算在人身伤残等级之内,患者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等级划分的依据是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