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人、投资公司为了宣传某部电视剧或者电影,都会用部分戏中的花絮或者精彩的剧照来博取观众的关注,以期望取得未播先红的效果,那么,演员剧照肖像权如何保护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如何演员饰演的是非特型角色的影视剧照,那么该艺术形象与演员本身的形象是密不可分的,粉丝和观众也认为这两者为一体,并符合公民肖像独特外表及基本特征,以及可以辨识为某一人,那么就应受法律的保护,例如明星在真人秀中的剧照,被某公司制作成了广告或者杂志封面,那就涉及到了侵权问题。
第二,从我国法律所保护的肖像权的立法原则而言,主要排斥的是他人营利性的使用肖像人的肖像,为的就是禁止不当的得利,如果工厂、商业界在未经演员同意的情况下,用其肖像进入商品市场而获利,那么演员如果收集证据,要求法律保护其肖像权,那么法院就会予以立法处理,因为工厂和商业界的获利行为可以和演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合同关系,大家共同获利,所以在剧照版权所有人和其他权利人将剧照用于该剧的宣传、介绍成广告等,则不存在侵权问题。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演员如果参加真人秀综艺节目,其剧照如果不是用于节目的宣传而被他人获利,则侵犯了肖像权,如果只是用于剧组的宣传制作成广告等,则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