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上署名,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也是作者用辛苦和努力得来的应有的权利和利益,那么,什么是署名权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如果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如果是合作作品的署名,其前后顺序应由该合作作品的共同创作者来协商决定。
第二,署名权是确认该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之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它是属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范畴,其权利不能被转让、抵押、继承、赠与,一部作品创作的署名权,归创作人永远享有。
第三,署名权包含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作权人有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可以是真名,也可以是笔名、艺名,还可以是假名、化名,甚至还可以放弃署名,不管著作权人采取什么方式署名,他都有权拒绝其他任何未参与该创作的人员要求署名的权利。
第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但是该创作仍是由具体公民所创作,因此,署名权仍归具体创作的公民所有。
综上所述,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包含积极署名以及消极署名,也就是作者可以在作品上署名,也可以放弃在作品上署名,它是著作权人永远可以享有的人身权利,不可被转让、抵押、继承、赠与。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