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林是以防御自然灾害、维护基础设施、保护生产、改善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群落。那么,我国有哪几种防护林类型呢?
小编了解到,我国防护林的类型有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海防林、环境保护林等。
另外,中国七大防护林工程包括:“三北”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太行山绿化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护林工程、全国防治沙漠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三北防护林地区包括西北、华北、东北的陕、甘、宁、青、新、京、津、冀、晋、内蒙、辽、吉、黑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总面积38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面积的40.5%,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占2/3以上,这里是我国沙漠戈壁集中分布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加强这一地区的国土整治,建设好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对于促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转化和地区经济振兴有重要意义。
三北防护林体系第一期工程(1978—1985年)已经完成,这期工程包括13个省(市、区)的396个县(旗)。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在广大农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和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营造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同时,在农村生活能源短缺地区和立地条件适宜地区营造薪炭林,用材林和经济林.具体任务是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基础上,8年内造林593万公顷(实际完成60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3.8%提高到5.9%.水土流失和沙漠危害有所减轻;柴薪奇缺的地区有所缓解;800万公顷农田得到林网保护。
黑、吉西部地区,宁夏黄灌区,河西走廊、新疆和田绿洲都已在原有的基础上建成数县连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据测算,目前三北地区农田防护林平均每公顷可保护10.5公顷耕地,对于改善农田小气候、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牧业生产起到有益的作用。三北防护林体系第二期工程(1986—1995年),包括551个县(旗),其任务是在管理、抚育好现有林,巩固第一期工程成果的基础上,提高造林质量,营造人工林637万公顷,封育林草155万公顷,飞播造林17万公顷。重点搞好京津周围的绿化,毛乌素沙地和科尔沁沙地的防风固沙林,京包、包兰铁路沿线的防护林和黄河中游沿岸防护林等五大骨干工程及沙棘商品生产基地、听水河流域水保经济林,乌兰布和速生丰产林和滦河、潮白河水源涵养经济林四个重点项目,以及90个省级重点工程。
第二期工程完成后,区域性防护林体系的雏形可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由1985年的5.9%增加到7.7%,黄河中游水土流失地区将有1/3的面积得到控制,1733万公顷农田可实现林网化,1000万公顷沙漠化土地将得到治理,绝大部分公路、京包、包兰铁路两侧的自然面貌将有很大改观。燃料、肥料、饲料、本料俱缺的矛盾将进一步缓解。根据目前建设的速度,预计到2000年,三北防护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将达到9.5%,区域性的防护林体系可基本形成,绝大部分农田和人工草场将得到林网庇护,沙漠化蔓延将基本得到控制,黄河中游地区的水土流失可得到进一步治理,生产和生活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二、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
由于长江流域内人口增加过快,对资源盲目地采掘和掠夺性利用,造成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有增无减,50年代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36万平方千米,现在仅四川省的水土流失面积就有38万平方千米。长江流域灾害频繁,自1921年以来已发生水灾11次,平均6年1次。保护和扩大长江中上游的森林资源,对于整个长江流域的国土安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从1988—2000年为第一期工程,在水土流失重点地区114个县(市)总面积为34万平方千米,造林1580万公顷,其中金沙江流域20个县,黔西乌江流域10个县,四川盆地嘉陵江流域60个县,秦巴山地汉水流域11个县,川鄂山地长江干流18个县,湘赣丘陵“两湖”水系25个县。工程完成后,规划所在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19.9%提高到41.7%,将基本控制长江流域中上游的水土流失。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造林总面积为7245万公顷,以实现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的,在中高山河源区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在水土流失剧烈的低山丘陵区以水保林和特种经济林为主,在盆地区以两旁植树为主。
三、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
我国的大陆海岸线全长1.8万千米,跨11个省(区、市),195个县(市、区),其中12个岛屿县沿海县总面积3.76亿亩,占国土面积的2.6%.沿海防护林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海岸线为主线,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以增加森林植被为中心,区别不同的海岸地貌类型,建立一个多林种、多树种、多功能的防护林体系.整个工程分三个类型区:
1、沙质海岸为主的丘陵区,以治理风沙、海潮和水土流失为目的,包括辽东半岛丘陵、辽西冀东低山丘陵、山东半岛丘陵、闽中南和粤东丘陵台地、粤西桂南丘陵台地和海南岛丘陵台地6个自然区,103县。
2、淤泥质海岸为主的平原区,以防风护田、抗潮护堤、结合水保措施,治理旱、涝、盐、碱为主要目的,包括辽中、渤海湾、废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5个自然区,62县。
3、基岩海岸为主的山地丘陵区,以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免水旱灾害,绿化、美化景区和海岛为主要目的,包括浙东南、闽东山地丘陵和舟山群岛两个自然区,30个县。 按照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规划,造林总任务为5337万亩,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1988—2000年)造林3736万亩,占工程总量的70%,其中荒山荒地造林2749万亩,农田林网造林469万亩,各类防护林带造林519万亩。据统计,到1990年底,我国沿海共营造海岸基干林带10639千米,营造防护林2000万亩,沿海地区有林地面积约1亿亩。二期工程(2000—2010年)规划造林1600万亩,为工程总量的30%。到1995年,造林1650万亩,实现100个平原县绿化达标,除盐碱地及个别地段外,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形成。 任务完成后,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将由24.9%增加到39.1%,水土流失量减少50%,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沿海地区的生态屏障将大大加强。
四、太行山绿化工程
国家决定从1986年起用15年时间,对太行山区进行大规模绿化,包括五台山、小五台山、恒山、太岳山和中条山,共包括110个县,计划造林359.8万公顷,把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15.3%提高到43.6%。
五、平原绿化工程
平原地区人口密集,耕地面积达5060万公顷,占全国的38%,保护这些耕地,对稳定和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初步营造起规模庞大的农田防护林体系,96亿株“四旁”树木,440万公顷林粮间作,1300万公顷荒滩地造林,3067万公顷耕地实现林网化,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2%提高到现在的12.8%.到1990年,918个平原县已有363个县达到平原绿化标准,137个县接近标准.计划再用10年时间,造林总面积达到324.5万公顷,使全部平原县达到平原绿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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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