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云南、山西等多地采访发现,低价揽客、强制购物、欺骗游客等现象在暑期旅游高峰又有“抬头”之势。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应对景区强迫购物?
对于遭遇“强迫购物”后的维权问题,新条例草案第四十八条中指出,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在条例落地实施过程中,游客的取证比较关键,需要能证明是被强迫、欺骗购买,或者需要证明购买的物品是假货。这就要求游客提前保留好发票、视频等相关证据。“取证很不容易,因为证明是被强迫还要靠录像或者录音。所以,条例的威慑效果需要通过解决实际操作问题来强化。”
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旅游执法力量相较于庞大的旅游市场、旅游企业、旅游人群而言,明显不足。这不仅是旅游执法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各行各业的监管都面临的现实问题。对于违法经营行为,不但要法律规定上进一步完善,同时也需要旅游经营企业有一定的守法意识、旅游者有市场辨别能力。
一定要对景区规范式的进行管理,杜绝景区强迫购物现象出现,景区购物强制消费就是在旅游景区需要注意哪些安全隐患中的一项,对于这些景区安全知识,可以咨询佰佰安全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
( 责任编辑: 何显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