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维权,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给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产生了纠纷或者矛盾,有一方采取维权的行为,那么,医疗维权的种类有哪些呢?医护人员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误解性医疗纠纷导致的维权,因为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政党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所以只要医务人员出具相关的无过失行为证明,即可解释清楚。
第二,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纠纷的维权,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就认识上的分歧以及患者出现的不良后果,双方进行维权的过程。
第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的维权,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在这过程中,患者或者医疗护理人员都会进行各自的维权。
第四,因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而引发的维权,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在这类纠纷中,医护人员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所以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收集证据后,会先行垫付损害赔偿的费用,然后再找医用产品公司结算,因为是他们产品质量的问题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第五,因预防、保健或者计划生育损害纠纷而引发的维权,由于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患者发起的维权行为。
第六,医院内感染纠纷引发的患者维权,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病毒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这类纠纷主要是患者和院方之间的矛盾,跟医护人员关系不大。
第七,因医疗美容损害或者医院没有很好的履行告之义务引起纠纷,导致患者维权的事情,例如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等引起的其他纠纷。
综上所述,医疗维权包括误解性医疗纠纷导致的维权、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的维权、因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而引发的维权、因预防、保健或者计划生育损害纠纷而引发的维权、医院内感染纠纷引发的患者维权以及因医疗美容损害或者医院没有很好的履行告之义务引起纠纷等。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