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就诊过程中,医生一旦犯错,则会导致医疗事故,也会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就会有伤残等级,那么,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损伤程度鉴定,就是要鉴定患者受到的人身损害是轻伤、重伤或者是轻微伤,也要进行伤情鉴定。
第二,伤残程度鉴定,这类鉴定主要是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方面的人身伤害。
第三,因果关系鉴定,主要是指患者的损伤与疾病本身的关系鉴定。
第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假如有,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之间有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第五,保险理赔鉴定,患者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是否已经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第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这也是为了确认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是否提供了虚假的资料。
第七,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患者在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的判断。
第八,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患者在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第九,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患者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的机理。
第十,保险调查,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以上十项就是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