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主要是对患者的人身损害进行鉴定的过程,而医疗损害鉴定也不是所有的情形患者都可以申请,那么,医疗损害鉴定适用于哪些情况呢?医疗纠纷该怎样鉴定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医疗损害诉讼中,医方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人民法院总是先同意医方申请,对外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由此几乎成为医疗损害诉讼中的必经程序。
第二,《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七条有规定,对下列医疗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双方有权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7、其他专门性问题。
综上所述,只要是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或者违反了诊疗的规范,并且可以出具实质性的证据,都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