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医疗机构有过错导致患者有人身损害,或者医务人员没有主观的过失,但依旧对患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那么,医疗损害有哪些类型呢?常见的医疗纠纷类型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技术损害,我国《侵权责任法》有明确的规定,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它的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有违法行为;2、医疗技术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事实;3、前两者的因果关系;4、医疗技术过失。
第二,医疗伦理损害,这类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伦理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医疗损害责任,它必须以医疗过失为前提,需要有过错推定,构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不仅包括患者人身损害而且包括其他民事权益损害。
第三,医疗产品损害,《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综上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医疗损害,包括有过错的诊疗行为引起的患者损害、有缺陷的产品和不合格血液引起的患者损害等类型。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