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年轻的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去娱乐场所玩的时候,因酒水没有喝完,存放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但是“存酒”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消费完,否则便“过期作废”,对于这样的规定,很多消费者会问酒吧存酒过期作废属于霸王条款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其实,“过期作废”侵犯了消费者对酒水的所有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消费者与商家寄存酒水形成的是一种保管合同的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届满,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归还寄存人。但保管前双方事先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寄存期届满后,商家也只是不再履行保管责任,存酒超期,商家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并不能擅自把酒水处理掉或占为己有,所以酒吧存酒过期作废属于霸王条款的。
在生活中,我们作为一名消费者已经支付了酒水费,就有了合法的所有权,消费者怎样处理剩余的酒那是消费者的权利,商家单方面限定消费者存取酒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所有权,是违法的。今后我们遇到类似情况,要保留证据并向消协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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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何显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