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追诉期即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虽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提起诉讼的时间是特定的一段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当事人将失去庭审中的胜诉权。那么民事诉讼追诉期有多久呢?下面就一起随佰佰安全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追诉期有多久的内容介绍,如需了解更多民事诉讼等小知识,请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社区安全常识栏目吧。
( 责任编辑: 王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