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网络上似乎儿童受侵害的案件一直都不少,家长们对于儿童性侵案也是十分关注,引起了足够的警惕,大多数的儿童性侵案是有共同特点的,下面来一起看看多数儿童性侵案都有哪些特点吧!
1.女童居多,儿童易受性侵害,且女童居多。猥亵案件被害人多为10周岁以下女童;强奸案件被害人多为10-14周岁幼女;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案件被害人以13-17岁未成年人居多。
2.农村多发,农村地区是案件多发区。农村地区存在较多留守儿童,或父母虽在身边,但忙于打工赚钱,对孩子疏于监护,令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3.熟人作案,熟人作案者占比居高。其中邻居或同村居民居多,极个别学校老师占一定比例。在熟人作案的情形下,通常在案件发生之前加害者就对未成年人有所了解,未成年人通常对加害者也非常熟悉,这样加害者就更容易接近被害者,再凭借其体力上的优势和特殊身份,或者凭借其地位,很容易实施加害行为。
4.欺骗引诱为主,侵害手段以欺骗引诱为主。加害人通常利用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以给零钱、零食、玩具为诱饵,将未成年被害人带至无人的地点进行侵害;而卖淫类案件中,加害人一般通过先与被害人谈恋爱,后“动之以情”劝导被害人去卖淫为其牟利。
5.性保护意识淡薄,被害人对自身的性保护意识淡薄,防性侵教育普遍缺失。各地在开展未成年人性教育方面还很不到位,未成年人在遇到侵害时很多不知道如何采取有效的拒绝方式。被害人案发后大都未能及时告知家长,导致重复被害,且不懂得性侵行为对其身体健康及今后人生的影响,基本是在身体出现疼痛或怀孕才被家长发现,有些涉及卖淫的被害人甚至在被传染性病后经诱导仍坚持卖淫。
对比多起儿童性侵案大家会发现,受害者多数为女童,而且很多都是在农村的留守儿童,有的甚至都是熟人作案,这与儿童本身的性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也有关,一些居心不良的人通过引诱的方法就把儿童欺骗了。
( 责任编辑: 李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