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并且缴纳了失业险,那么在失业之后没有找到工作的话时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重点是大家要了解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和步骤流程,下面跟着小编来一起看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吧!
(1)办理失业证明。《失业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自其失业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2)办理失业登记。在办理失业证明后,失业人员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等材料,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是否已满1年、申请人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或者失业者在再次走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时当面通知接受的决定,并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有关手续。
(4)按月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应由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同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工合同,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申领审核,之后就按月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好了,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领。
( 责任编辑: 李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