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继承应注意的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专利权,成为专利权主体。那么专利权继承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专利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专利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专利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专利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专利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专利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专利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笔者认为,上述权利也应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保护,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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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何显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