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和火灾的强度,都有其规律性。那么,森林火灾具有哪些规律性呢?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小编了解到,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和火灾的强度,都有其规律性。
1、发生规律
火灾的还与天气(如高温、连续干旱、大风等)有密切关系。热带雨林中常年降雨,林内湿度大,植物终年生长,体内含水量大,一般不易发生火灾。但其他森林不论在热带、温带和寒带地区都有可能发生火灾。一般具有下述变化规律:
①年周期性变化。降水多的湿润年一般不易发生火灾。森林火灾多发生在降水少的干旱年,由于干旱年和湿润年的交替更迭,森林火灾就有年周期性的变化。
②季节性变化。凡一年内干季和湿季分明的地区,森林火灾往往发生在干季。这时雨量和植物体内含水量都少,地被物干燥,容易发生火灾,称为火灾季节(防火期)。中国南方森林火灾多发生在冬、春季,北方多发生在春、秋季。
③日变化。在一天内,太阳辐射热的强度不一,中午气温高,相对湿度小,风大,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多;早晚气温低,相对湿度大,风小,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少。
此外,森林火灾还和可燃物的性质有关:细小的干枯杂草和枯枝落叶等是最易燃烧的危险引火物,干燥和死的可燃物较潮湿或活的可燃物易燃,含大量树脂的针叶树和樟树、桉树等阔叶树较一般阔叶树易燃。郁闭度大的林分林内潮湿,不易发生火灾;反之,则易发生。森林火灾和地形因子也有关系,如阳坡日照强,林地温度高,林内可燃物易干燥,陡坡雨水易流失,土壤水分少,都易发生火灾。
森林火灾的发生过程一般可分为3个阶段:①预热阶段。这时在外界火源的作用下,可燃物的温度缓慢上升,蒸发大量水蒸汽,伴随产生大量烟雾,部分可燃性气体挥发,可燃物呈现收缩和干燥,处于燃烧前的状态。②气体燃烧阶段。随着可燃物的温度急骤增加,可燃性气体被点燃,发出黄红色火焰,并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汽。③木炭燃烧阶段。木炭燃烧即表面碳粒子燃烧,看不到火焰,只有炭火,最后产生灰分而熄灭。
2、蔓延规律
火灾的蔓延主要与热对流、热辐射和热传导等3种热传播形式有关。热对流是由于热空气上升,周围冷空气补充而在燃烧区上方形成对流烟柱。可集聚燃烧的热量近3/4。它在强风的作用下,往往是使地表火转为树冠火的主要原因。热辐射是地表火蔓延的主要传热方式。它以电磁波的形式向四周直线传播,其传热与热源中心平方距离成反比。热传导是可燃物内部的传热方式,其传热快慢决定于可燃物导热系数的大小,是地下火蔓延的主要原因。火的蔓延速度和风速的平方成正比,在山地条件下,由下向上蔓延快,火势强,称冲火;由山上向下蔓延慢,火势弱,称坐火。蔓延速度最快、火势最强的部分为火头;蔓延速度最慢与火头方向相反的部分为火尾;介于火头与火尾两侧的部分为火翼。接近火头部分的火翼蔓延较快,而接近火尾的火翼部分蔓延较慢。在平坦地,无风时火的初期蔓延形状为圆形或近似圆形;大风时则为长椭圆形,其长轴与主风方向平行;在主风方向不定时(30°~40°变化)常呈扇形。在山岗地形蔓延时,火向两个山脊蔓延较快,而在沟谷中蔓延较慢,常呈凹形或鸡爪形。
3、火灾强度
火灾强度不一,高强度的火具有上升对流烟柱和涡流,能携带着火物传播到火头前的远方,产生新的火点和火场,称为飞火,危害极大,是森林大火灾和特大火灾的特征,很难扑救。低强度的火,没有对流烟柱,火焰小,平面发展,人能靠近扑打。林火强度用火烽前单位长度所释放的功率来表示(千瓦/米)。一般采用美国物理学家 G.M.拜拉姆的公式来计算,即I=0.007HWR,式中I为火线强度(千瓦/米);H为热值(焦/克);W为有效可燃物量(吨/公顷);R为蔓延速度(米/分)。影响林火蔓延和强度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和含水率,地形变化和立地条件的干湿程度以及风速的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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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