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者而言,在就医过程中,发生了不愉快,可能会把矛盾升级为医疗纠纷,而对于医方而言,最希望是可以坐下来协商,这样也不会影响医院的名誉,那么,医疗纠纷的认识误区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第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第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赔偿。
以上三点就是医疗纠纷常见的认识误区,而对于患者而言,正确认识医疗纠纷的误区有哪些,也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只有正确对待每次就医,详细叙述过往疾病史和以往的过敏史,才能让医生准确无误的判断出疾病,也才能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