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交易监督管理
消费者在网上交易中享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与服务的名称、种类、规格、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等级、价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配送范围、配送方式、运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应当在网页上以清晰且易于查看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前款所述商品与服务的各种信息,不得利用任何手段或以任何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以网上承诺的价格出售商品,不得以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为由拒绝以这价格出售商品。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网上交易实行交易条件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制度。经营者应当于消费者在网上确认交易条件后的约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确认书发送至消费者指定的邮箱。
确认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商品经营者的名称、所在地点、商品名称、规格、编号、完税后的价格、交易数量和单位、付款方式、配送费用、配送方法、商品交付时间、售后服务、承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承诺撤销权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撤销交易承诺的权利。交易双方未约定承诺撤销权行使时间的,承诺撤销权行使时间为确认书到达后12小时。
第十四条 消费者可在收到确认书后的约定时间内,无条件变更或撤销交易承诺。消费者为交易承诺的变更或解除不承担任何费用。
消费者与经营者明确约定放弃该项权利的,从其约定。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