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解析 > 正文

消防安全监理措施有哪些

2017.07.26 17:26
1714

消防安全监理措施有哪些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较好较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美丽都汇总部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监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阎志刚(总 监)

副组长:王佳奇(总监代表)

成 员:杨立彬

二、消防安全监理机构成员工作职责

组 长:负责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监理部消防安全管理日常领导工作,组织和督促

施工单位认真完成《消防救急预案》的落实,认真完成上级和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成 员:具体负责火灾发生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安抚、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通讯组:

火灾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拨打119和120等救济电话,把

现场火灾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告知相邻施工单位做好人员紧急疏散。

(二)、灭火救灾组:

火灾发生时,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投入到灭火救灾中去,及时

抢救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护。

(三)、紧急疏散组:

负责明确逃生途径和办法;火灾发生后,积极协同施工单位

把现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消防安全日常巡检组:

负责对重大危险源部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配

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

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对施工

单位气焊工、电焊工证件进行核实,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通道、消防疏散安全标志进行检查。

四、消防专项检查内容及监理措施:

(一)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和设作职工宿舍的检查内容及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2)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临建设施

(1)一般规定:

①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②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③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m。

④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不得采用封闭式 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⑤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⑥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2)职工宿舍:

①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严禁睡通铺。

②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③宿舍房间窗口不得设置栅栏、斜十字圆钢加固件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原有的应立即拆除。拆除后,斜十字圆钢加固件应分别设置在窗口的上、下墙板部位。

(3)厨房:

①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置。

②伙房内15kg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置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置。

③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4)其他设施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

②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及防火措施及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2)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

(3)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动火时,监控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不得兼职或离岗;

(5)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7.07.26

2198

2019.01.23

3614

2019.01.23

4817

2019.01.22

4444

2019.01.22

4713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某男子谎报火警30余次 被行政拘留

2016.12.13

6858

现在部分高层住宅存消防隐患

2016.09.05

7882

中消协公布航空服务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航班延误问题突出

2016.08.04

8133

山西省考评组对长治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介绍

2016.06.29

5640

哈尔滨国润家饰城突发火灾 过火面积9400平米

2016.06.13

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