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实施后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将更为严峻
消防监督管理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使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中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随着新《消防法》的实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也将为东莞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一、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
(一)这是时代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责任。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消防工作改革的重大突破。重庆、山东、河南、辽宁、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已于2009年《新消防法》颁布之后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我们也要按照公安部和部消防局党委构建“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部署及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的方式方法,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整体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二)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责任。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公安部发布施行的之相配套施行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均对公安派出所参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新的消防法律和规定的颁布实施,既是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公安消防部门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方式,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提供了难得机遇。
(三)这是社会形势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责任。据统计,东莞市共有个体工商户50.6万户,工业企业2.27万家,高层建筑1584栋,地下建筑2栋,公众聚集场所1740家,“三小”场所、出租屋45.5万栋(间),其中“三小”场所20万栋(间);全市人口总量逾千万,其中常住人口694.98万人,消防监督任务十分繁重。公安派出所处于公安机关的最基层,与辖区的各个企、事业单位、“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都有广泛的接触,拥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它与广大群众接触最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关联。
(四)这是试点工作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责任。今年,广东省消防总队按照公安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整体工作思路和省公安厅《全国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广东现场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东莞支队为试点单位,深入开展全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创新消防管理模式”试点工作任务中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加强地方政府消防办和公安派出所协同配合的镇街一级消防监督管理,构建“三级联防”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二、东莞市公安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基层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随着社会面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在逐年上升,公安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日常事务繁多,而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为应付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消防工作就只能搁在一边。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督促整改,严重影响了防火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二)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与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难以适应。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具备相当水平的消防专业知识,就很难开展。目前,派出所民警由于多数没有参与过消防监督工作,因此在消防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方面大多都比较低。尽管少数民警经过短期培训,但仍然因其“半路出家”,对防火业务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民警连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就更谈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由于业务不熟,势必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偏差,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三)奖惩机制不健全。在消防工作的奖惩机制方面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重惩戒,轻奖励”。如果不发生火灾,对于派出所和消防民警而言,是职责所在,应该应分的,没有任何奖励措施;一旦发生火灾,一连串的处理、追责办法就接踵而至,使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烫手的山芋”。这就容易导致派出所民警包括部分主管副所长在内,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开展工作少。而且和其他警种相比,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立功评奖的比例也较小。
三、全面提升东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必须从建立机构组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创造社会环境等几个方面同时着手,才能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逐步适应新《消防法》和形势、任务发展的需求,真正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必须建立一个领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当地公安分局领导下好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公安派出所所长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民警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区民警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制度、职责、程序,理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关系。一是从制度上加强建设,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确保依法监督、依法行政。三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
(三)营造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执法环境,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成效。
一是要突出和落实政府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切实提高各地政府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同时有效预防和减少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行政干预,为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二是要加强对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为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宣传。使群众积极增强消防法制意识,主动参与、配合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积极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一)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与社会最基层间的覆盖。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完善社会消防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提高社会面消防安全控制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将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防范、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日常工作之中,与其他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扩大消防监督管理覆盖面,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在城镇社区和农村地区消防工作中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对社会最基层的覆盖。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是促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重要途径。消防宣传“五进”是消防工作的一次革命性举措,它使消防工作由消防机关走向社区、走向学校、走向企业、走向农村、走向家庭,通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使得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对社会最基层进行了有效覆盖,提高了居民、学生、工人、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城乡居民自防自救的本领,使消防工作社会化、大众化。
(三)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了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大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广东省“创新消防社会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形成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格局,构建我市“三级联防”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顺利开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佰佰安全网小编浅谈新消防法:
新消防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新消防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新消防法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