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9年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后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
经当地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于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人因窒息死亡,17人经抢救后已脱险,2人因抢救无效死亡,3名逃生伤员自行到医院接受救治。
据了解,火灾一共烧了半小时左右,因窒息经现场紧急抢救和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陆续死亡的17名死者中,14人身份已确认,年纪最大的38岁,年纪最小的只有17岁。
长乐市卫生局局长张端友称,在送来救治的人员中,15人瞳孔放大、心脏停止跳动,失去了生命体征,被判定为死亡,从现场诊断的情况判断,这些人都是由于烟熏导致窒息死亡。
另外,20多名伤员中,3人伤势较重,均为呼吸道严重烧伤,其余伤者为手、足、头等局部烧伤,烧伤面积大部分在10%左右。
事故调查: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与参与火灾调查的多名专家已经飞赴福建省长乐市,赶赴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据了解,长乐“1·31”酒吧重大火灾事故的7名涉嫌燃放烟花肇事者已被警方抓获,另有郑明来等7名酒吧经营管理者到案。
长乐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据初步调查,“拉丁”酒吧属于吴航街道航华社区,房屋产权证为长乐市房地产公司所有,于1999年出租给“伊梦”火锅店,“伊梦”火锅店于2008年4月又转租给郑明来经营“拉丁”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