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8年1月9日15时许,云南省文山州客运集团公司驾驶人王忠南驾驶云H12448号万达牌ZA6601型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含2名儿童),由文山州驶往红河州河口县,行至马关县古林箐乡境内茶南线(文山茶安至河口南溪)113公里加 500米处左转弯时,车辆向右驶出路面,翻至右侧130米深的山崖下,造成14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车辆报废。
事故分析:
云南省云通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了技术性能鉴定,发现车辆制动鼓内侧发蓝,系高温形成,制动冷却水箱阀门没有打开,现场没有制动痕迹。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1.0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原因调查组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在连续下陡坡转急弯14.5公里路段,驾驶人王忠南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离合器漏油),使用高速档(五档)行驶,在行驶过程中频繁使用制动,加之未开启制动喷水开关,导致车辆两后轮制动器制动效能出现热衰退现象,致使车辆制动效能降低,直至失效,从而使车速过快、向右驶出路面翻下山崖。驾驶人王忠南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