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5 年12 月21 日,通风防突班班长魏×× 向主管副区长章×× 汇报,需要回收7633 材料道钻机窝处的一根80m 长的电缆(编号为35-80-464 )及一台QC83-80 开关。章×× 问要不要写停电工作票,魏×× 回答已甩电源,不需要停电工作票,只需要配一名维护员和一名挂钩工。
宋体 8时30分,班长魏×× 、维护员刘××到达现场。魏××安排刘××抓紧拆除开关上的电缆,刘××要求查一查电缆另外一头,魏××告诉刘××已看过, 6-82#开关的电源侧线头已甩掉,抓紧拆(实际上魏××看到的是编号35-100-684的闲置电缆头,而编号为35-80-464的电缆仍通过三通线盒搭在6-99#开关上)。这时刘××打开开关电源接线腔,用电笔测试确认无电,而实际上8时30分到9时7分,正值7633切眼备扇
宋体试运转,该条线路在此期间因为风电闭锁无电,刘××误认为6-82#开关的电源侧电缆已甩掉,并用钳子碰线头对外壳放电后,开始拆开关上的电缆线,并把线头拆掉甩在地上后,告诉班长魏×× ,线头已拆除。魏××安排刘××从电缆钩上将电缆放下。9时19分,魏××抓住电缆头向外拉线,此时掘四7633切眼的备扇试运转结束,主扇开启,6-99#开关恢复供电, 35-80-464#线路突然来电,魏××触电倒地,经现场急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通风工区防突班班长魏××对供电线路不熟悉,把有电的线路汇报成没有电,便安排工人作业;
2、魏××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拉的电缆线会带电,导致自己触电;
3、通风工区管理不到位,没有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对拆除、回收带电设备的施工,没有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主管区长只询问是否需要停电票,未做严格要求。
图为:煤矿通风工区触电伤人事故
事故教训:
1、通风工区现场管理不到位,对现场供电情况不清楚;
2、班长魏××对工作不仔细,把有电的线路(编号35-80-464)汇报为没有电,误认为已甩开的电缆(编号35-100-684)就是需要回收的电缆,通过电缆编号可知,两根电缆直径相同,甩下线头又在三通线盒处,于是魏××误认为电缆已从线盒内甩下,便安排刘××直接从6-82号开关甩线;
3、维护员刘××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正确履行维护员的职责,到现场未检查线路是否真正甩掉,不是先查清到底有没有电,而是听其班长一人之词,违章带电作业。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工作,严禁带电作业等违章行为;
2、各单位拆除、安装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停电工作票,按操作程序进行,查清供电线路,编制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3、班组长及区队干部在开工前必须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真正掌握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