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的时候有些人因为是醉酒状态或是没有驾照、不想自毁前程等,于是就会花钱请人顶包,那么交通事故找人顶包如何处罚呢?
现如今,随着道路车辆的频繁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攀升,而就有一些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敢面对,选择找人顶包,那么,交通事故找人顶包将如何处罚呢?佰佰安全网为您讲述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首先我们来看个案例。
交通肇事找人顶包的案例
8月26日晚11时许,315省道龙游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电动三轮车上的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发生事故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有两人,车主贾某和驾驶员王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两人均声称车是王某开的。而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里的酒精浓度达到3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8月27日,民警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拟对王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作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0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当民警将这一决定告知王某时,王某突然改口,说车不是他开的,而是贾某开的。
原来,王某是受车主贾某雇佣,驾车从天津出发一路送货至义乌、金华、衢州等地。26日中午,两人在金华吃晚饭时,王某喝了点白酒便不再继续开车,而换由贾某驾驶。但贾某所持有的是B2驾驶证,按规定是不允许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发生事故时,贾某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准驾不符的事实,为减轻责任,贾某叫王某顶包。王某是靠替人开车谋生的,被告知处罚结果时才感到问题严重,只得向民警讲出了顶包的事。
8月28日,因提供虚假证言,贾某和王某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同时贾某在拘留结束后还得承担其违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为何有人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找人顶包?
如今,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其法律意识淡薄,不敢勇于面对事实,指使他人冒名顶替为驾驶人后逃逸,而大多数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醉驾或毒驾等原因,怕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而选择让人他人顶包的方法。
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属于逃逸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虽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履行报警并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同意他人来现场冒名顶替,未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是驾驶员的身份,导致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无法对其本人进行相关的检测;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交通事故找人顶包如何处罚 ?
一、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希望广大司机朋友都要做到不逃逸、不顶包,勇敢的接受公安机关的盘问,积极接受调查,这样才能够从轻处理。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