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措施提出,推行“交房即办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证条件下,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商品房交付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实现“交房即办证”。
( 责任编辑: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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