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自今年8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与上一次调整相比分别提高了410元和5元。
( 责任编辑: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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