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重庆市大渡口区美德佳园小区“一人跳楼砸中另一人”事,事发小区所在的新山村街道办事处则表示,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处理此事,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事发该小区2号楼。目击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约七十多岁男性和约30多岁男性躺在地上。有民警拉起警戒线,多名群众围观。现场有殡仪馆的车辆,有工作人员将两名死者抬上车。
据张明了解,跳楼者是前述老年男性,他也是该小区的业主。13日上午从2栋12层楼跳下。当时,一名三十多岁男性在楼下打电话,不幸被砸中死亡。
从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家殡仪馆获悉,13日上午,该殡仪馆工作人员从美德佳园小区拉回两具遗体。
这是重庆近来第二起跳楼自杀砸死路人事件。一般人对于这类的自杀行为已经看得有些麻木了,多是不解或唏嘘一笑而过。那么跳楼自杀是什么心理导致的?
1、矛盾心态。死亡对自杀者是既可怕又有吸引力的事。现实生活中许多有形无形的困难可以在死亡的幻想中得以解决和满足。但死亡必竟是可怕的,自杀者一面想解脱,一方面又向他人求助。
2、偏差认知。企图自杀者的知觉常因情绪影响而变得歪曲。表现为“绝对化”或“概括化”或两者交替。绝对化是指对任何事物怀有认为其必定如此的信念。比如“我做任何事都注定失败”、“周围的人肯定不喜欢我”。“概括化”指以偏概念,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常常使人过分偏注某项困难而忽略除死之外的其他解决方法。比如“我考试作弊,我爸爸一定不会饶恕我,永远不再爱我”。“我有缺陷,别人都瞧不起我”,从而自暴自弃,自责自怨,自伤自毁。
3、冲动行为。青少年的自杀意念常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冲动行为,一想到死马上就采取行动。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危机状态缺乏冷静的分析和理智的思考,往往认定没办法了,只有死路一条,思考变得极其狭隘。
4、关系失调。自杀者大多性格内向、孤僻、自我中心,难以与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当缺乏家庭的温暖和爱护,缺乏朋友师长的支持与鼓励时,常常感到访径无助,最后变得越来越独,进入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失去自我价值感。
5、死亡概念模糊。企图自杀的青少年对死亡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甚至认为死是可逆的,暂时的。因此对自杀的后果没有充分估计。
( 责任编辑: 聂思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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