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对公共卫生造成的隐患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月24日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意味着国家从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触碰野生动物这个“病毒开关”。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哪些动物是可以吃的,哪些又是不能吃的?昨日,成都市疾控中心进行了归纳总结。
不能吃的动物有哪些?
1.《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如野猪、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等野生动物。
2.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如养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鱼等。
3.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使不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蝎子、蜈蚣、蝗虫、蝙蝠等。
简而言之,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像蛇、青蛙、鳄鱼、甲鱼这一类两栖爬行动物,如果是野生的,肯定不能吃。如果是养殖的,目前农业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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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秀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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