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被告人方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公诉。2月1日下午,被害人徐某某作为黄村镇沙元村党员代表参加了沙园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两委扩大会议。
法院审理查明,当晚6时许,为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工作,徐某某根据会议部署前往在外务工返乡人员方某某家中登记信息。
徐某某表明来意后,让方某某在外出务工人员返泾信息表上签字,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方某某不愿意配合,拒不签字,并坚持要求徐某某离开。徐某某打电话将情况向黄村镇沙元村村委书记进行汇报。
被告人方某某见徐某某迟迟不肯离开,心生怒意,遂拿起一把菜刀向徐某某头部砍去,将徐某某头部砍伤。徐某某随即用手捂住头部,方某某又向徐某某头部连砍了数刀,致被害人徐某某头部及双手多处骨折,左手食指断离。
徐某某被砍后及时从方某某家退出,方某某随后亦逃离现场,并将作案时使用的菜刀扔在离其住宅不远的河滩边草地里。
被害人当日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急救,经鉴定,被害人徐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当日晚,方某某拨打泾县公安局110报警电话投案,并在黄村镇沙元村一河滩处等待公安机关到达,基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一致抗疫过程中,为了自己和亲人的生命安全,请您主动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主动隔离,众志成城,一同抗疫!
( 责任编辑: 李雪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