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恍惚、四肢无力、大小便失禁……30多岁的小李和小张在家里发病后,家人们吓傻了,根本不知道两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被送到医院抢救,住院了半个月后,他们两人才恢复。事后警方查明,两人是因为吸食“笑气”过量而导致了这样的结果。随后,江北区相关部门对运输、贩卖“笑气”的两名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这也是全市首次。
从邹某家中查获的“笑气”
在家发病大小便失禁
30多岁的小李和小张(均为化名)是两名从外地来渝的打工者,住在渝中区。今年国庆节期间,两人闲来无事,在网上买了一些东西,并邀约一起“吃”。
10月1日清晨,两人在网上下单后,当天下午,“货”就送到了家里。可到了傍晚时分,小李的表弟就发现,这两人的举止有些不正常:四肢无力,精神开始恍惚,“连家里人都不认识了!”表弟怀疑,是哥哥买的东西有问题,于是拨打110报案,并送两人去了医院。
表弟后来告诉民警,他从哥哥的手机里,发现了“送货人”的电话,并打电话告知对方,还想要买点。于是,在当事人表弟的配合下,民警很快就抓住了给小李和小张“送货”的陈某。
10月2日凌晨,小李和小张两人的病情已经十分危重,甚至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症状,经过医生初步诊断,两人是吸食了“笑气”所致。
非法销售1瓶赚200多元
在医院经过了半个多月的救治,如今小李和小张终于出院了。他们告诉民警,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吸食“笑气”了,可能是因为此次吸食过量,这才出现了如此危急的情况。小李和小张还说,他们是在网上购买的“笑气”,只是用于自己吸食。
而警方早已通过抓获的“送货员”陈某,找到了其上家邹某。10月2日,江北区公安分局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就在位于观音桥的家中将邹某抓获,并查获了还未销售完的几钢瓶“笑气”。
23岁的邹某是綦江人,无业。“送货员”陈某则是一名外卖骑手。据他们交代,邹某也是从网上购买的“笑气”,一次10瓶,转手卖完了再“进货”。以一钢瓶2升装的“笑气”为例,邹某的“进货价”仅为100多元,而卖到小李和小张的手中,则成了一瓶450元。其中,邹某可赚取200多元,陈某可赚取50元。
江北区打非办相关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观音桥派出所依法对邹某和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笑气”千万别吸
据介绍,这起案件是在江北区委政法委指导下,区公安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办理的,也是全市首例对非法销售、运输“笑气”行为进行的处罚。
江北区打非办相关人员介绍,“笑气”的化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味微甜的气体,具有镇痛作用,在医疗、食品加工、航天火箭、赛车发动机中等行业中广泛使用。
“笑气”长期滥用具有成瘾性。“笑气”进入人体后会导致组织缺氧,长期吸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精神症状及贫血等。如果超量吸入,则可能因缺氧而窒息死亡。长期吸入还会引起神经功能的损害,表现四肢无力,麻木,甚至瘫痪。
近年来,因为吸食“笑气”而成瘾,导致发病,甚至瘫痪的案例,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公安机关提醒,当前“笑气”虽然未纳入我国毒品管控,但现实危害非常大。市民不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笑气”,不要在网上违规发布销售“笑气”信息,不要违规邮寄快递“笑气”,更不要吸食“笑气”,否则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 责任编辑: 张奕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