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一起发生在重庆某景区的电动观光车撞人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7 月 16 日,一名女子驾驶景区电动观光车时,不慎将前方一名男孩撞倒,并在未踩刹车的情况下,继续碾压并拖行约 2 米,导致孩子小腿至屁股部位软组织挫伤。
据男孩家属描述,事发时孩子发出大声惨叫,但涉事女子并未立即停车,而是声称“没看见前面有人”,并表示当时因惊慌未能及时踩下刹车。事故发生后,家属迅速报警,但涉事女子在赔偿问题上态度消极,以“医院未开药”为由,拒绝支付营养费与误工费等赔偿。
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涉事女子坚持认为,由于医院未开具相关药物,因此不应承担额外赔偿费用。而男孩家属则认为,孩子因事故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理应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具体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有待法律程序的进一步裁决。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公众,驾驶任何车辆都需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共同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责任编辑: 瑞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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