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要闻> 正文

《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施行 灾害天气首立停课停工机制

2015.03.01 17:48 2711


今后看到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不仅应当停课,上班族也应得到停工安排。《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以立法的形式正式明确,遭遇极端天气时用人单位须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4年11月26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今天起正式施行。《条例》从广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特点出发,立足于“以防为主”,从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规范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共六章五十七条。

广东气象灾害每年致死逾200人

广东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彭黎明介绍说,《条例》在全国来说虽然不是最早出台的,但却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广东省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气象灾害占所有自然灾害的70%以上,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1%~3%,“那是全国平均状况,广东还要高一些,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比例达到85%。”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介绍,气象灾害在广东平均每年造成超过200人死亡。“广东有众多外来人口,还有游客,他们对广东气候状况不熟悉,因气象灾害而死亡的多为外来人口。”邹建军说。

《条例》的出台,将着眼于改变过去重建设而轻气候生态的做法。《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责,列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等16个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调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动。同时,规定气象等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设立预警传播设施,加强边远农村、山区、渔区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装置等接收终端建设,通过现代科技与原始手段相结合,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此外,《条例》还首次明确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库,通过建立风险阈值库,健全气象灾害基础数据,为气象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提供基础支撑。

见黄橙红台风信号要停课停工

记者看到,《条例》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就是有关停课和停工的内容。广东省气象局表示,借鉴香港成功经验,结合广东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条例》首次在法律条文中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

在停课方面,明确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以往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学生要等待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通知,才知道是否停课。今后,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指令,只要气象部门发布了达到停课级别的台风或暴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学生可自觉停课。

在停工方面,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停工具体指引尚待研究落实

据记者了解,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对相关预警信号的停课和停工都有指引,但是并不具备强制效力。去年,广东省气象局先后与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发文,首次明确了学生可根据预警信号自觉停课。但对于停工尚未有明确安排。

《条例》施行后,应当怎么停工?据广东省气象局服务监督处处长熊亚丽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但她表示,接下来如何结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制定与《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配套的停工措施、实施细则等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落实。相比停课安排只涉及教育领域,停工安排将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其中具体的指引将备受关注。

灰霾多发区域应完善防护

天气影响无处不在,记者看到,《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条例》规定大雾、灰霾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机场、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码头、人口密集区域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灰霾监测、防护等设施,并做好交通疏导、科学调度和预防工作。

在严寒季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在寒冷天气来临前,引导群众做好防寒保暖准备,及时向社会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救助站,指导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采取防寒、防霜冻、防冰冻措施。在炎热季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天气期间减轻劳动者工作强度,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条例》还规定大风、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风需要,建设和完善紧急避难场所、避风港、避风锚地、避风带等设施,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提前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固道路、港口设施。

防御条例部分内容

第二十条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海啸来临时有什么前兆?

2015.12.15

4806

受强降雨影响 四川宝成铁路线7趟列车将晚点

2015.06.28

1408

当海啸来临时如何逃生?

2015.12.15

4162

什么是海啸?

2015.12.15

3920

10月多部门对我国自然灾害情况会商分析

2014.11.26

1212

加载更多

最新资讯

湖南桂阳一男子开车撞死小狗后,推倒饲主致其死亡,法院:酌定担责10%
2024.05.17 847
云南省某省直机关女性工作人员遭色诱彻底沦陷 与副县长丈夫沦为间谍获刑
2024.05.16 587
重庆一五旬男子吊脖子锻炼意外身亡,事发公共健身场所
2024.05.16 1007
年内最大跌幅来了?国内油价有望在15日迎来“两连降”
2024.05.15 678
东航因机长失踪致飞机延误?官方辟谣:消息不实,因曼谷堵车导致新机组晚到
2024.05.15 959

热门排行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2022.01.29

8745

美国解除中国学生赴美限制 家长们喜忧参半 敢不敢放儿去?

2021.04.30

31412

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出轨公款消费 纪委避而不谈

2021.12.30

15805

重磅!三孩政策来了!网友“炸锅”!敢不敢生?

2021.05.31

29474

浙江男子卖掉亲生儿子后带现妻游山玩水?你怎么看?

2021.04.30

2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