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卫生案例> 正文

珠江外购药案被判赔六患儿家属154万元 珠江医院需负八成责任

2016.08.29 08:49
7018

珠江外购药案被判赔六患儿家属154万元 珠江医院需负八成责任

珠江医院需负八成责任

外购药案被判赔六患儿家属154万元

震惊一时的珠江医院“外购药”导致地贫儿频繁死亡案有了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法院本周二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医院要对外购药事件承担八成责任,需赔偿6名患儿的家长共计154万元。

2004 年11月,7岁的地中海贫血症患者东东(化名)在珠江医院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时任儿科中心副主任的朱某某是主刀医生。手术后东东出现严重排异反应,两个月后去世。随后,东东母亲发现,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在这家医院由同一医生主刀进行骨髓移植的15名患儿有9名术后死亡,3例手术失败,3例情况不明朗。几名患儿家长反映,手术前后,朱某某曾劝说他们花巨资从一个叫“王某”的人手中购买了从香港走私来的“特效药”。

2006年5月 13日,广州警方将“王某”抓获。一条由药贩到医生到患者的药物中介链条大白于天下。去年底,广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两次论证,认定此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查实,药品未从合法途径进来,医生收了红包,医院管理有问题。6名患儿家长于是将珠江医院告上法庭,索赔700万元。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外购药事件中,医院不能举证证明己方没有责任,而患儿家长参与了“外购药”,应该知道从私人手里买药是不恰当的,因此要承担两成责任。对 4名患儿家长分别提出的索赔1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法院认为金额过高,判医院赔这4名患儿家长各4万元。对患儿家长提出的买“外购药”的经济损失,法院认定为证据不足没有判赔。最后,法院判决珠江医院赔偿6名患儿家长各项损失共154万元左右。

宣判后,患儿家长普遍认为,精神抚慰金只赔偿4万元太低,而当时花费巨资经朱某某介绍买“外购药”的家长,也对法院不判赔“外购药”药费有意见。

"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6.03.11

3895

2015.05.21

5233

2015.05.13

5781

2015.05.05

4645

2015.04.30

4069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某医院未经家属同意动手术被判赔偿

2016.10.24

6617

男子治脱发头部注射致眼睛失明 服毒自杀寻解脱

2016.06.13

6558

女子在诊所输液时猝死

2016.06.07

4815

辽宁首例关于医疗事故罪案件一审宣判

2016.05.23

5523

关于医疗纠纷中混合过错的确认

2016.05.19

4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