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劳保案例> 正文

关于劳动纠纷成功案例

2018.01.15 09:32
1754


关于劳动纠纷成功案例

2006年5月王女士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后被任命为部门经理,2008年1-3月王休了3个月产假,公司支付了基本工资,产假修满后王因为身体不好又休假只7月底,公司为此拒付工资,8月1日王女士四月上班后,被调整为一般职员,工资降至1000元,上述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9月下旬王以公司调整其职位不公为由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补发2006年工作依赖的双倍工资8万余元,最终仲裁裁决:公司为王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王2008年2-10月间的双倍工资2.4万元。公司不服仲裁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最终驳回可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9.01.25

4247

2019.01.24

4595

2019.01.24

4816

2019.01.23

5005

2019.01.23

5345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2869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2584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10066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10791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1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