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商场购物本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但是有消费者在商场内意外受伤时,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请看今天的这起商场受伤维权案例。
2014年4月11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古蔺县古蔺镇某服装门市购物时,由于自身残疾,便用右手扶着铝合金栏杆行走。让他没想到的是,铝合金栏杆上有一小铁丝将他的右手食指挂伤,流了很多血。商场营业人员便叫李先生去包扎一下,再作处理。第二天早上李先生发现手指红肿疼痛不能上班,于是要求商场赔偿经济损失,并向消委会投诉。
古蔺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 郭晓奇说:“之前消费者和商家协商的时候没有达成协议,当时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我们就通知商家到我们办公室,按照新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立即通知商场负责人与消费者李先生进行调解。商场负责人对李先生在商场受伤没有争议。经调解,由商场一次性赔付消费者李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500元。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针对此类问题,工作人员提醒到。
古蔺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 郭晓奇说:“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也要按照新消法的规定,对类似的消费者,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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