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别人遗忘在取款机上银行卡取款被判刑
只因一时贪念,从别人遗忘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的卡上取走存款,构成犯罪,最终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台。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信用卡诈骗一案。
2014年9月3日11时52分许,男青年李某在谢家集区一步行街中国银行自动存取款机机房内,准备往中间的一台ATM机里插卡时看到屏幕上显示有余额,再看卡槽里有卡。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最终还是没有经得住诱惑,将该卡内的存款分四次取走20000元。这张银行卡系张某取款后遗忘在 ATM机里的,户主系张某母亲。李某取走款后,张某及其母亲通过手机短息提示很快发现存款被盗取,随即报了案。9月16日,被告人李某将银行卡及人民币20000元退还给张某,并在几天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提取人民币2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案发后及时将赃款退还被害人且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所居住的社区调查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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