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以迷信的方式骗取“空巢老人”的信任,后叫老人拿10800元钱以化解灾难,最终因触法获刑。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少琼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梁少琼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17日,被告人梁少琼伙同刘务良、姚汉枢(二人已被判刑)在贵港市港南区南江村旧车路的一空地,以交出贵重钱财帮做法事化解灾难为由,骗取了被害人陈某人民币10800元。案发后,刘务良、姚汉枢分别退出赃款人民币各4700元。2014年5月8日,被告人梁少琼因吸毒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公安人员对其进一步调查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少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少琼积极实施诈骗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梁少琼结伙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而诈骗,应从严惩处。被告人梁少琼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本案中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