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对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紧急发光疏散标志即各种公共场合的逃生出口,安全出口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一个重要安全设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人员密集场所中的所有人员主要通过各个安全出口迅速逃离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的人员也主要通过安全出口进入事故现场,营救受困者或者抢救财产。
紧急发光疏散标志是为人员通往安全地带的一种指示灯具,因此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是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措施。
1、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2、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米;
3、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米(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米,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米);
4、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米,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米;
5、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6、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应急灯安装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及《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等相关条款,对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要求及安装规范进行了详实的说明如下:
一、安全疏散指示灯安装设置规范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的电压应该为消防负荷,不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因为如果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供电电源会随时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自动跳闸的现象,无法满足应急指示灯具的使用要求。
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重要性
疏散指示标志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对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1、出口右指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2、紧急出口荧光型1000乘以150毫米;
3、禁止阻塞荧光型1000乘以150毫米;
4、紧急出口、禁止荧光型1000乘以150毫米;
5、出口左指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6、左转弯出口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7、右转弯出口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8、向下疏散标识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9、双向出口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10、安全出口荧光型360乘以160毫米;
11、出口左指荧光型270乘以120毫米;
12、出口右指荧光型270乘以120毫米;
13、双向出口荧光型270乘以120毫米。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第9.2.4条款: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2.2项相关规定。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设置标准如下: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厘米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米至2.5米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米,在顶棚下大于20厘米就可以了。
2、第9.2.3项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第9.2.4项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多见安装于门框上边缘部位);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米以下的墙面上(所指的是壁装或暗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