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大的学术出版机构之一施普林格出版社4月20日发布撤稿说明,其旗下知名医学期刊《肿瘤生物学》撤回了107篇发表于2012年至2015年的学术论文,而撤稿原因则是同行评议造假。该107篇论文全部与中国医学研究机构有关,共涉及524名国内医生及医学学者,创下了正规学术期刊单次撤稿数量之最。
记者注意到,在该份涉嫌论文造假的名单中,山东省与上海市在涉嫌造假论文数量上名列前两位,这两个地区均涉及21家医学机构论文造假。同时,名单里还出现了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的身影。
而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等北京地区三甲级医院及其医生也在该论文造假名单内。
记者随后对涉嫌论文造假的医生及所属机构进行查询,目前尚未有医生或其所属医学机构对该论文造假名单及论文“被撤稿”事件发表观点和意见。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现行的医疗资格职称评定标准,国内医生们需凭借临床经验与发表医学论文来共同决定其职称评定,而医生普遍工作繁忙,有的医生缺乏个人时间和学术素养来独立完成职称论文写作,所以他们不惜用找人代写、抄袭他人著作等造假行为来发表论文,以此获得职称评定方面的肯定与晋升。
消息一经传出,舆论一片哗然,网友们普遍表示,面对职称晋级等利益诱惑,部分医生及医学学者不能自律,不惜以学术造假来获得职称晋升,这种行为对医生的社会信任度和职业荣誉感将造成消极影响。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国内医院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应改变目前对医生们的考评方式和标准,让医生的职称评定更多地同医生们的临床医术和工作项目挂钩。
浙江大学李连达院士涉嫌论文造假事件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和贺海波的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
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整治论文造假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论文造假事件呈高发态势。据测算,我国论文市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学术界一位资深人士感叹,我国学术界、科学界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正在变得多样复杂,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势在必行。
论文是展示科研人员工作成果的重要载体,凝聚着科研工作者的智慧和辛劳,传承着人类的科研文明成果,是证明一个人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有关单位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而论文造假,是对科学的亵渎,是学术品格不端的表现,是学术剽窃的不良行径,给知识分子抹黑,让学术界蒙羞。
道理很浅显,但论文造假为何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成了一块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为了评上心仪的职称,为了毕业拿上文凭……但又不想吃苦下功夫,或者说没这个能力,于是就“抄近道”——花钱买。
有买就有卖。因为市场需求强劲,就衍生出生意红火的“供应商”,“流水线”、“产业化”的生产特征也就出现了。
论文造假让供需双方得了利,但沉重的代价却要由全社会承担。此举无论于教授还是学生,不仅窒息科研的创造和进取,更会导致人品人格的堕落。有了假的,必然会影响真的。且不说“劣币驱逐良币”这般严重,仅抄袭剽窃之举,就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非法侵占;凭借假论文,拿上真文凭、评上真职称,更是有失公允,无疑会破坏公平竞争机制。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整治论文造假势在必行。
教育部针对学术不端种种行为,出台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6种学术不端行为“说不”。这是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学术不端行为亮剑。利剑已铸就,关键要用好。各高校应按照《办法》要求,从净化高校学术环境、重塑学术品格、培养高质量科研人才的大局出发,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坚决查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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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造假有哪些负面影响
论文写作是与教学研究相关的一项极其严肃的事情,高校老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如果自己都不讲诚信,以造假的方式发表论文,这样的人如何能够为人师表?同时,这也使社会的人才评价标准产生混乱。靠假论文获得高职称高学历的人,其真才实学当打个大大的问号。但他们仍然可能凭借光鲜的名号获得社会资源,时间长了,这些“专家”也就现了原形,这也会严重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的社会声誉。再从更具体的一点看,论文造假也影响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公正性。 就现实而言,学术造假败坏了学术风气,污染了学界氛围。有些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也加入到了论文买卖和学术造假的大军中去,有些甚至是和他们的导师一起造假。长此以往,中国学术何以扬名世界,中国大学如何创立“双一流”,中国智造和创新中国又何以实现?论文造假,绝不仅仅是学人斯文扫地的学术品行问题,也攸关学界名声,更关乎国家竞争力。 我国大部分的学术评价系统或高级学位或职称资格评价系统都以论文发表或以发表数量为导向,在这样以论文或论文数量为基本或唯一指标的评价体系内,假论文“横冲直撞”,对这一管理或评价体系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
小编总结
论文造假“顽疾”久治不愈,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松老师们的科研压力,可尝试实行多样化的业绩评价机制,区分教学型与研究型教师岗位类别,让不愿意做学术研究的老师安心上好课,做好业务实践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