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吃货的眼中,到火锅店点一份能够充分吸收汤汁的老油条,绝对是享受人间美味。但是松阳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销售“毒油条”案件,着实让人为此捏一把汗。
销售“毒油条”的商贩分别是宋某和叶某,都是松阳人,平时各自经营一家早餐店,包括制作油条进行销售。为了能够让油条好看,吸引顾客消费,宋某和叶某会往油条里放一种名叫硫酸铝铵(明矾)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这种添加剂后,炸出来的油条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让人垂涎欲滴,但油条内的铝含量却超标了。
目前国家公布的食品铝含量标准是≤100mg/Kg,但是宋某和叶某炸出来并送往火锅店等餐馆的油条铝含量严重超标。在公安机关送检样品中,宋某制作的4份油条,铝含量分别为844mg/Kg、836mg/Kg、984mg/Kg、1351mg/Kg,最多的超过国家标准12倍。叶某送检的油条样品在检测时,铝含量最高甚至达到了2536mg/Kg,超过国家标准的24倍!检验机构专家评估认为,长期摄入含铝超过标准的食品会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宋某和叶某处分别扣押了明矾6.8Kg和0.38Kg。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制作销售不合格油条期间,宋某的销售金额为2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多元;叶某的销售金额5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多元。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宋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叶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福建某街边摊售卖“问题油条”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问题被拘
近日宁德寿宁法院判处一起生产与销售“问题油条”案中,涉事被告就为了使油条卖相好、口感好,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问题被拘,缓刑半年被严禁从事相关行业。
经查明,2017年5月,被告徐某在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边临时摊位从事油条生产与销售。为使油条卖相好、口感好,徐某在制作发酵面团过程中,添加食用小苏打、硫酸铝铵等粉剂。
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打击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专项斗争活动中,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徐某摊点制售的11根油条,现场取样6根,经宁德市产品质量检测所检测,检材中铝测定值为960.3mg,所卖油条被检测出铝含量超标9倍多。徐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经审理,寿宁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毒油条主要有哪些危害呢?
油条中加的明矾,学名十二水合硫酸铝钾,当矾与碱放入水中时,它们之间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气体和絮状物氢氧化铝。与面合在一起时,絮状氢氧化铝与面产生膜状物,将二氧化碳气体包住。油条入热油锅中,二氧化碳气体受热膨胀,使油条胀大。
油条里明矾放得越多,炸出的油条越发蓬松好看,可吃到肚子里,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明矾含铝,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面制品中铝含量不能超过100毫克/千克。”卫生局有关人员说,“铝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但铝超标是健康杀手,长期过量摄入,会损伤大脑,可能使人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还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孕妇摄入会影响胎儿发育。
油条里面添加洗衣粉危害更大。洗衣粉里面含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磷酸盐软水剂、漂白剂、增艳剂等成分,人一旦长时间、过量食用含有洗衣粉的食物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 责任编辑: 吴晓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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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毒油条的“三昧”真诀
看:太黑不行,色泽过于金黄也不行。加入洗衣粉的油条表面光滑,顺光时可见亮晶晶的颗粒,油条断面会出现大孔洞,而正常的油条断面呈海绵状,气孔细密均匀。 闻:有没有刺鼻的气味。 尝:明矾过量的油条,有种涩涩的感觉,而加了洗衣粉的油条吃起来口感平淡,没有油炸香味。
小编总结
街头所设的油炸锅,每天早上供应油条等,大多是用反复煎熬的油,或每天在老油中加一点新油,以补充油量的不足。油脂经过反复高温,会发生许多变化,其中脂肪酸的聚合,可产生二聚体,三聚体等十多种有害物质。因此,无论油条中的铝含量是否超标,都应该尽量少吃油条这种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