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2019年1月10日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6期)》,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市圣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精制香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涉嫌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
据通告,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制香肠(200kg/袋、生产日期20180323)检出铬(Cr)超标,检测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宁波市圣鲜源食品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生产不合格精制香肠的行为涉案产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很小,未造成明显不良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督促其整改,暂停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
三批次香肠产品不合格 肉制品“致癌说”引关注
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简称“食药总局”)官网披露13批次不合格食品。
最近,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发布报告中将香肠、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列为致癌物,引发舆论关注。在此次食药总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名单中也包含3批次香肠产品,被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具体不合格样品为:
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
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不合格香肠的危害
1、加重肝脏负担,损害肾功能
加工类肉食品由于添加防腐剂、增色剂和保色剂等,会使人体肝脏负担过重。此外,火腿等加工类肉食品大多为高钠食品,大量食用会摄入过高盐分,造成血压波动、肾功能损害。
2、使大量营养流失
市场上充斥着软性饮料、人造果汁、胶质点心及其他许多合成的食物,它们只是加糖的化学品,几乎不含营养成分。加工类肉食品也不例外,精制及加工之后的肉食品,其营养价值已流失许多。
3、含致癌物质--亚硝酸盐
火腿肠等加工的肉类食品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所以可能导致癌症发生。
4、添加剂有一定毒性
多数的食物都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这些食品添加剂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剂量下使用没有关系,但是混合起来使用、没有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下使用,可能会有很高的毒性,甚至可能致癌。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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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香肠方法
质量好的香肠,肠体干燥有皱瘪状,大小长短适度均匀,肠衣与肉馅紧密相连为一体,肠馅结实。表面紧而有弹性;切面紧密,色泽均匀,周围和中心一致。肠内瘦肉呈鲜艳玫瑰红色而不萎褐,肥肉白而不黄,无灰色斑点,嗅之芳香浓郁。 质差或已变质的香肠,切面发粘。发霉后,呈灰绿色,肠衣的韧性减弱,没有弹性,切面周围有淡灰色轮环,肠衣与肉馅分离,有腐败味或油脂酸味。
小编总结
建议消费者要去正规商店购买肉制品,一旦发现有治疗问题要及时和销售商反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