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碰到名誉被侵犯的行为,很多时候是小事,侵权人赔礼道歉,大家握手言和就了事,但如果侵权行为比较严重,那就要寻求法律的援助,那么,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侵权人主观有过错,也就是侵权人在侵害他人名誉权过程的主观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第二,侵权人的侵害行为违法,也就是侵权人侵害他人名誉权,违法了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用侮辱、诽谤和新闻报道失实的形式对侵权人进行名誉侵害。
第三,存在损害后果,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例如因为侵权人的肆意侵害,导致权利人的社会品德评价降低而发生了一系列本该顺利的事情变成复杂以及中止的事情,特别是法人的名誉受到侵害,有可能导致商誉下降,很多合同无法签署而损失了客户等等,这些都是举证比较困难而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四,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所谓的因果联系,一般表现为直接和间接两种,侵害名誉权的构成必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如果确定违法行为与间接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必然导致权利滥用,这也与名誉权保护制度的初衷相违背。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名誉侵权必须要符合侵权人是否主观上有过错、权利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侵权人侵害行为是否已经造成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否则就无法构成法律上的侵犯行为,而是权利人主观上的侵犯行为,那么侵害行为则不成立。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