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现实生活中,吵架是很平常的事,有些人破口大骂,甚至把对方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这种吵架的事看似平常,但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就构成了犯罪,那么,什么是侮辱罪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的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以暴力侮辱人身时,可定为侮辱罪,所谓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粪便泼人,或者以墨涂人,把别人家的衣服当内裤穿还出来炫耀等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是行为或者言语上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第三,采用粗暴的或者激烈的言语进行侮辱的行为,造成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本罪,例如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受害人进行嘻笑、辱骂,以及挖其隐私出来炫耀等等,或者散布受害人的生理缺陷等等,如果受害人无法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承受,可能会导致出现某些精神疾病,这都是由于侮辱行为引起的严重后果,应以侮辱罪论处。
综上所述,用激烈的言语或者暴力的手段公然贬损他人的人格,或者破坏他人的名誉,形成情节严重的,都应以侮辱罪论处。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