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作为人格权中的一种权利,是我们公民出生后就可以获得的权利,将伴随我们终生,终于死亡为止,身为公民,我们每个人的姓名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身为公民,不得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如有违者,将会被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第二,公民不得随意盗用他人姓名,在未经他人同意或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或者进行某项民事行为,以抬高自己的身价或者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如有违反,则必须对姓名拥有者进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等。
第三,不得冒用他人的姓名,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也就是盗取别人的姓名来为己用,如有违者,姓名拥有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双方协商的经济损失赔偿等等。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公民从出生即享有的姓名权,其侵权表现主要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三种,如有违者,将依据民法通则和户口登记条例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等,如造成了精神方面的损害,还将赔偿精神损失。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