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作者应享有的创作作品的权利和利益,但是此保护也有一定的期限,如果超出期限,那么作者或者其遗嘱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就归社会和国家公有,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如果创作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话,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如果创作作品的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话,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第三,如果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像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或者摄影作品,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第四,如果是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五十年,所谓的作者“身份不明”,一般指的是作品因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法定的身份,如果在五十年内确定了作者,那么著作权也按规定给予保护。
综上所述,如果是公民或者自然人的话,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内,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团体组织以及电影摄制作品等等,都是以首次发表来计算时间,五十年内受著作权的保护。
( 责任编辑: 李献 )